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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线访谈
访谈日期:
2024-10-22 05:25:00
访谈嘉宾:
张小春
访谈简介:
工伤保险方面内容解读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这里是靖边县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栏目,我是主持人高燕,今天我们邀请到的是靖边县人社局副局长张小春,就工伤保险方面内容做详细的解读,张局长,您好!

张局长: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

主持人:什么是工伤保险?

张局长:工伤保险是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旨在为劳动者在工作时间或规定的特殊情况下,因意外伤害或职业病而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甚至死亡时提供物质帮助。工伤保险通过社会统筹的方式,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这样,当劳动者遭受工伤时,可以获得医疗救治、生活保障、经济补偿以及职业健康等帮助。此外,工伤保险还包括工伤预防和职业健康的功能,旨在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并帮助受伤劳动者恢复劳动能力,促进其与社会融合。

主持人:什么是《工伤保险条例》?

张局长: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健康,制定了《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于2003年4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务院令第375号公布,根据2010年12月2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修订。

主持人:工伤保险的参保范围和对象是什么?

张局长:是指在我县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所属全部职工或雇工。  

主持人:参保单位工伤保险的缴费费率如何确定?

张局长:根据不同行业的风险程度,由低到高,依次将行业工伤风险划分为一类至八类,工伤保险基准费率分别为0.2%、0.4%、0.7%、0.9%、1.1%、1.3%、1.6%、1.9%。

主持人:参保单位工伤保险费的缴费标准如何确定?

张局长:用人单位当月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工资总额是指每一个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劳动报酬总额。

主持人:用人单位如何参保?

张局长:用人单位参保登记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批准成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用人单位公章、用人单位法人代表二代身份证复印件,非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办理工伤保险登记时需提交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外地注册企业及建筑施工企业同时应提供《中标通知书》、《工程施工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

(4)、Word电子版参保职工的电子版照片、二代身份证扫描件。(人员信息扫描件Word表)。

(5)、Excel电子版《工伤保险申报登记表》《参加工伤保险人员情况表》《人员参保登记导入模板》。

(6)、打印《工伤保险申报登记表》《参加工伤保险人员情况表》各两份。

主持人:哪些情形可以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  

张局长: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经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主持人:职工工伤医疗待遇有哪些?  

张局长:职工发生工伤享受以下工伤待遇:

一、工伤医疗待遇

(1)医疗费(2)职工住院治疗期间的伙食补助费。⑶工伤职工统筹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⑷工伤职工康复治疗费。(5)工伤职工的旧伤复发治疗费。(6)辅助器具配置费。

二、伤残待遇

分为一至十个伤残等级。

三、工亡待遇

(1)丧葬费(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3)供养亲属抚恤金  

主持人:一至四级伤残待遇如何确定? 

张局长: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2)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主持人:五至六级伤残待遇如何确定?   

张局长: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2)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3)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五级24个月、六级21个月上年度统筹地区平均工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五级24个月、六级21个月)。  

主持人:七至十级伤残待遇如何确定?  

张局长: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2)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其标准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15个月,八级伤残12个月,九级伤残9个月,10级伤残6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15个月,八级伤残12个月,九级伤残9个月,10级伤残6个月。  

主持人:职工因工死亡工伤保险待遇如何确定?  

张局长:职工因工死亡(包括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1)丧葬补助金: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所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1)、(2)、(3)项规定的待遇,一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只享受本条第(1)、(2)项规定的待遇。

主持人:好的,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在线交流到此结束,感谢各位网友的积极参与,感谢张局长能够做客我们的演播室并且进行耐心细致地解答。如果广大网友还有其他疑问,可以登录靖边县人民政府网站留言,我们将及时为大家解答,那么今天的访谈就到这结束了,我们下期再见。

张局长:谢谢大家,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