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县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取消部分家庭住房保障租赁补贴领取资格的公告
按照榆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的实施意见》(榆政住建发〔2022〕334号)文件规定和住房保障租赁补贴动态管理原则,我县对已享受租赁补贴保障家庭进行了年度动态审核。经复核,李向华等7户家庭已不符合享受住房保障租赁补贴资格,取消其享受住房保障租赁补贴领取资格,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于7个工作日内到靖边县住房保障中心(西新区党政第二办公区二号楼603室)进行复议,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附:2024年(第一批)租赁补贴领取资格取消名单
靖边县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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