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提高行政执法透明度,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现将我局涉企行政检查主体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检查主体
靖边县教育和体育局
二、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幼儿园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
三、检查对象
辖区内各类涉及教育和体育领域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民办学校(幼儿园)、经营高危险性体育机构等。
四、检查内容
民办学校(幼儿园):办学情况检查(办学章程、办学行为,日常管理、财务收费、教师队伍、学校条件、校园及周边安全等)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机构:1.取得经营高危项目许可;2.规章制度齐全完善,按照国家关于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场所相关标准执行;3.使用的体育器材和设备安全要求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4.配备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业人员;5.具有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
五、检查方式
现场检查:通过实地查验、资料调阅、人员访谈等方式进行检查。
联合检查:通过双随机抽查形式,与市场监管、消防、卫健等部门协同开展检查。
欢迎社会各界对我局涉企行政检查工作进行监督,如发现违法违规检查行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诉举报:
投诉举报电话:0912-4621365
投诉举报地址:靖边县西大街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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