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住建领域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行为,提高行政执法透明度,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现将靖边县住建局涉企行政检查主体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行政(检查)主体
靖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行政检查事项
1.对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监督检查
2.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活动的监督检查
3.房地产开发企业市场行为监督检查
4.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情况的监督检查
5.对纳入监管的在建工程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6.对施工单位履行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职责行为的检查
7.建筑节能监督检查
8.对预拌混凝土企业日常管理监督检查
9.对燃气经营、使用安全的监督检查
10.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
11.对物业服务企业物业管理服务行为监督检查
三、行政处罚的种类
行政处罚的种类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一)警告、通报批评;
(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业整顿、责令停止执业、限制从业;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四、主要执法依据
(一)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二)行政法规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3.《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管理办法》
4.《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
5.《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6.《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
7.《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
8.《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
9.《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
10.《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11.《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12.《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13.《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14.《物业管理条例》
15.《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16.《住房和建设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三)地方性法规
1.《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陕西省燃气管理条例》
3.《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
4.《陕西省物业服务管理条例》
5.《陕西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五、检查方式
日常巡查:按照一定的时间间隔和检查计划,对检查对象进行常规性检查。
专项检查:针对特定领域、特定问题或重点时段开展的集中检查。
双随机抽查:通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方式进行检查,并及时向社会公开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
投诉举报核查:根据群众投诉举报线索,对相关企业进行调查核实。
六、咨询、监督和投诉途径
欢迎社会各界对我局涉企行政检查工作进行监督,如发现违法违规检查行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诉举报:
(一)受理单位:靖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受理电话:0912-4622161
(三)受理信箱:jbxzfhcxjsj@163.com
(四)受理地址:党政第二办公区2号楼702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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