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全称 |
靖边县文化和旅游文物广电局 |
法定代表人 |
林泽 | ||
地址 |
靖边县人民路12号 |
联系电话 |
0912-4643513 | ||
主体类别 |
法定行政机关 | ||||
执法依据 |
依据三定方案、行政检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出版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等 | ||||
职责权限 |
1.指导全县文化、旅游和文物市场发展,对文化、旅游和文物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全区文化、旅游和文物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旅游和文物市场。 2.开展全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依法组织开展有关行政执法,查处全县文化、文物、旅游、出版、广播电视、电影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 ||||
执法类别 |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行政检查 | ||||
执法程序 |
行政检查:制定检查方案-通知-检查实施-公示-公告-处理结果落实 行政处罚:受理(发现违法事实)-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处罚前告知-决定-送达文书-执行与结案 行政强制:陈述、申辩-告知-实施-执行结束 | ||||
委托执法情况 |
是否实施委托执法 |
是 |
受委托执法单位名称 |
靖边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 |
机构性质 |
依法受委托执法组织 | ||||
受委托执法机构执法人员情况 |
实有持证人员 14 人 | ||||
委托执法依据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出版管理条例》、《印刷业管理条例》《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电影管理条例》、《旅行社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 | ||||
救济渠道 |
行政复议机构:靖边县人民政府 办公地点:靖边县统万路120号 行政诉讼机构:靖边县人民法院 办公地点:靖边县文化路西段(靖边十五小西侧500米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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