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提高行政执法透明度,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现将我局涉企行政检查主体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检查主体:靖边县卫生健康局
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检查对象:辖区内各类涉及卫生健康领域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医疗机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如宾馆、酒店、美容美发店、洗浴场所等)、饮用水供水单位、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等。
检查内容:
医疗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医务人员资质、医疗废物处置、传染病防治、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等情况。
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卫生许可证持有情况、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卫生管理制度落实、公共用品用具消毒、空气质量和微小气候等情况。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水源卫生防护、水质净化消毒、水质检测、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等情况。
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营业执照、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生产条件、消毒工艺流程、产品出厂检验等情况。
检查方式:
日常巡查:按照一定的时间间隔和检查计划,对检查对象进行常规性检查。
专项检查:针对特定领域、特定问题或特定时期开展的集中检查。
双随机抽查:通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方式进行检查,并及时向社会公开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
投诉举报核查:根据群众投诉举报线索,对相关企业进行调查核实。
欢迎社会各界对我局涉企行政检查工作进行监督,如发现违法违规检查行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诉举报:
投诉举报电话:[0912-4620143]
投诉举报地址:[靖边县县委县政府712办公室、靖边县党政第二办公区2号楼3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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