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县城市管理执法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和依据

发布时间:2025-05-30 09:20:34 来源:城市管理执法局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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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边县城市管理执法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和依据

一、对城区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审批情况的行政检查

检查事项:运营管理监督检查。包括运营台账、安全生产、服务质量以及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检查依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对城区建筑垃圾处置审批情况的行政检查

检查事项:对县城中心城区范围内取得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的运输及消纳单位开展检查,重点关注施工现场清运管理、核准事项执行情况及消纳场所规范性。

检查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三、对停车场建设、管理的检查

检查事项:对停车场实施监督管理。

检查依据:《榆林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四、对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排放油烟安装油的监督检查

检查事项:对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确保达标排放的监督检查。

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五、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的行政检查

检查事项:1.进入现场开展检查、监测;2.要求被监督检查的排水户出示排水许可证;3.查阅、复制有关文件和材料;4.要求被监督检查的单位和个人就有关问题作出说明;5.依法采取禁止排水户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等措施,纠正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行为。

检查依据:《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六、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六个100%”的监督检查

检查事项:对建筑施工场地的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出入车辆清洗、施工地面硬化、作业过程湿法、渣土车密闭运输是否达标。

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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