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县农业农村局行政检查事项和依据

发布时间:2025-03-03 15:48:50 来源:农业农村局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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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检查事项及职责范围

1.农资市场监管

对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资产品的生产、经营、使用环节进行监督检查。

检查农资经营者的资质、产品备案情况、标签标识规范性等,确保农资质量安全。

查处假冒伪劣农资产品及无证经营行为。

2.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对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环节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符合质量安全标准。

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打击违法使用禁限用农药、兽药等行为。

对农产品生产基地、合作社、企业等进行抽样检测,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3.动物卫生监督

对动物饲养、屠宰、运输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动物防疫条件符合规定。

查处非法屠宰、销售病死动物及其产品等违法行为。

监督兽药、饲料的使用,确保符合安全标准。

4.农业机械安全监管

对农业机械的登记、检验、操作人员资格等进行监督检查。

查处无证驾驶、违规操作农业机械等行为。

5.农村宅基地监管

对农村宅基地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行为。

“卫片”执法图斑进行整改,确保土地资源合理利用。

6.农业生态环境保护

对农业面源污染、秸秆焚烧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查处破坏农业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

二、执法依据

1.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农药管理条例》

-《兽药管理条例》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2.地方性法规及规章

-陕西省及榆林市相关农业执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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