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查事项及职责范围
1.农资市场监管
对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资产品的生产、经营、使用环节进行监督检查。
检查农资经营者的资质、产品备案情况、标签标识规范性等,确保农资质量安全。
查处假冒伪劣农资产品及无证经营行为。
2.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对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环节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符合质量安全标准。
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打击违法使用禁限用农药、兽药等行为。
对农产品生产基地、合作社、企业等进行抽样检测,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3.动物卫生监督
对动物饲养、屠宰、运输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动物防疫条件符合规定。
查处非法屠宰、销售病死动物及其产品等违法行为。
监督兽药、饲料的使用,确保符合安全标准。
4.农业机械安全监管
对农业机械的登记、检验、操作人员资格等进行监督检查。
查处无证驾驶、违规操作农业机械等行为。
5.农村宅基地监管
对农村宅基地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行为。
对“卫片”执法图斑进行整改,确保土地资源合理利用。
6.农业生态环境保护
对农业面源污染、秸秆焚烧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查处破坏农业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
二、执法依据
1.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农药管理条例》
-《兽药管理条例》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2.地方性法规及规章
-陕西省及榆林市相关农业执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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