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保障企业的合法性,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现将靖边县财政局涉企行政检查相关事项信息公示如下:
一、行政检查主体
靖边县财政局
二、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 、《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 、《代理记账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三、检查对象
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辖区内国有企业
代理记账行业检查:辖区内代理记账机构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检查:辖区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四、检查事项
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企业会计准则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会计账簿资料合规性和完整性。
代理记账行业检查:“无证经营”、“虚假承诺”行为。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检查:名录信息真实性、代理协议签订执行、信息公告发布、签订采购合同及协助采购人组织验收、答复供应商质疑、配合财政部门处理投诉、档案管理及其他政府采购从业情况。
五、检查方式
会计信息质量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采取专项检查,代理记账行业采取部门联合检查。
六、检查程序
依据《陕西省财政厅财税监督检查规程》执行。
七、检查频次
年度检查一次。
八、咨询、监督和投诉途径
欢迎社会各界对我局涉企行政检查工作进行监督,如发现违纪违规检查行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诉举报:
受理咨询、投诉机构:靖边县财政局法规税政股
受理咨询、投诉电话:0912—4612612
靖边县财政局
2025年2月2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