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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边县农业农村局行政检查标准

发布时间:2025-03-03 15:47:55 来源:农业农村局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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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检查标准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旨在规范执法行为,确保执法过程合法、公正、透明。以下是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检查的主要标准:    

一、执法检查程序

1.出示执法证件

执法人员必须出示有效的执法证件,表明身份。

2.告知检查内容

向被检查对象告知检查的依据、内容和要求。

3.现场检查

依法进行现场检查、抽样检测、查阅资料等。

4.记录检查结果  

制作现场检查笔录,记录检查情况,并由被检查对象签字确认。

5.处理检查结果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采取责令整改、行政处罚等措施。

二、执法检查要求

1.合法性

执法检查必须依据法律法规进行,不得超越职权或滥用职权。

2.公正性

执法检查应公平、公正,不得偏袒或歧视任何一方。

3.透明性

执法检查结果应依法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4.文明执法  

执法人员应文明执法,尊重被检查对象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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