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业务主管单位、各社会组织:
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我局将对县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社会组织)实施 2022年度检查 (以下简称年检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
2022 年 12 月30日前准予成立登记的社会组织均应参加年检。
二、年检时间、程序和内容
(一)年检时间
1.参加 2022 年度年检的社会组织应于 2023年 4月1日至5月 31日登录陕西省社会组织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填报。报送时间截止后,不再接收社会团体提交的年检资料。
(二) 程序
1.线上填报
各社会组织登录陕西省社会组织信息管理系统后,按照《年检系统操作指南》(附件1)进行线上填报。
2.打印报告书
全部信息填报完成后需要保存,并打印完整的《2022 年度工作报告书》(简称《报告书》) 一式两份,根据《报告书》要求用印并签字。
3.提交审核
(1) 有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报告书》由业务主管单位前置审核。业务主管单位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应当按其规定执行。社会组织将通过业务主管单位审核的《报告书》首页及《承诺书》上传至系统指定位置后,提交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线上审核。
(2) 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将《报告书》首页及《承诺书》上传至系统指定位置,提交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线上审核;
4.审核通过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对参加年检的社会团体填报内容进行审核,结合业务主管单位意见给予“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的年检结果;
5.公示结果
参加年检的社会团体通过线上审核后,须提交纸质材料,完成年检档案备案,统一公示;
6.换证盖章
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提交纸质材料时,持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加盖年检结果证章;
(三)内容
年检的主要内容是: 法人组织基本条件、党组织建设情况、业务活动情况、财务收支状况、按章程换届情况、退 (离)休和在职党政机关领导干部领导在社会团体任职情况、上年度年检问题的整改情况等。重点检查有无违规收费行为、经费管理情况、理事会建设情况、重大事项报备情况等。
三、年检应提交的材料
(一) 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后应于4月30日前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通过“陕西省社会组织信息平台”打印的《社会团体 2022年度工作报告书》一式两份;
2.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1份原件、1 份复印件 );
3.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四、注意事项
(一)社会组织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向县行政审批局报送《报告书》的,视为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将按照《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 60 号)规定,列入活动异常名录;被列入活动异常名录满 2 年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参加年检、年报但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报送的,年检结果确定为“不合格”。
(二) 进行年检的社会组织应当对年度工作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效性负责,并向社会作出信用承诺。
(三) 县民政局将对进行年检的社会组织加强日常监管进行专项检查、随机抽查。在日常监管、专项检查、随机抽查中发现或者根据举报发现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可能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情形的,将予以严肃查处。
六、地址
1.年检系统登录网址:http://zwfw.saxmz.gov.cn/
2.年检书面材料受理地址: 靖边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服务中心二楼76号窗口。
靖边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靖边县民政局
2023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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