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S-2025083
因以下权利人将本人预告证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相关利害人如有异议须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10月21日之前),向我单位提出书面申请,逾期将准予作废不予补办。
序号 |
不动产登记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1 |
000269 |
高慧 |
预告证 |
靖边县张畔镇新西街九号鑫源大厦2幢1单元703房 |
靖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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