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权利人王光仁声明靖土地证(2007)341号作废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9-10 09:27:40 来源: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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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S2025076

因以下权利人将本人不动产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相关利害人如有异议须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930日之前),向我单位提出书面申请,逾期将准予作废补办。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1

靖土地证(2007)341号

王光仁

不动产权证书

靖边县龙山路北侧五居委二组

靖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9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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