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权利人马志忠声明不动产权证号:04315、靖土地证号(2004-204)作废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8-22 14:47:51 来源: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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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S2025072

因以下权利人将本人不动产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相关利害人如有异议须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916日之前),向我单位提出书面申请,逾期将准予作废补办。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1

04315

马志忠

房产证

靖边县河东瓦房南畔1幢1,2幢1

2

靖土地证号(2004-204)

马志忠

土地证

靖边县三居委二组

靖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8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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