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林业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经县政府2025年第16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依法无偿收回靖边县柳树湾林场管理和使用的2.7875公顷(折合约41.81亩)国有土地使用权(含地上附着物),拟用于靖神铁路黄蒿界车站附属工程项目建设。具体用地范围以地籍测绘成果为准。
附件: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界址点成果表
靖边县人民政府
2026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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