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县城市管理执法局2023年部分违法行为公示

发布时间:2023-11-10 16:08:14 来源: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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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立案号 违法性质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决定 备注
1 龙升学府 第25号 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未拆除 临时会议室一层,建筑面积136平方米。临时工棚二层,建筑面积1952平方米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陕西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六条第三项、《陕西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限期拆除
2 殷福新 第58号 运输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未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 驾驶陕KL2532双桥车运输建筑垃圾密闭不严、造成扬尘污染。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罚款2100元
3 杜德军 第4号 运输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未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 驾驶陕KK0532S双桥车运输渣土未密闭,造成扬尘污染。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罚款2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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