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做好我县租赁型保障房腾退房源分配管理工作,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及《靖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靖边县租赁型保障房轮候资格申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靖政办函〔2024〕66号)等文件要求,2024年12月2日至2024年12月28日,各相关单位及张家畔街道办组织开展了租赁型保障房轮候资格申报工作,初审通过报名对象共1141户。
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建部第11号令)及《靖边县租赁型保障房管理办法》(靖政办发〔2023〕50号)等相关规定,经复审,有515户家庭因存在购买住房、拥有超标车辆或公司、未在实际调查地居住、申报信息不实等情形,不符合轮候资格条件,现按规定取消其轮候资格,并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5年9月15日至2025年9月23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
联系电话:0912—4644882
联系地址:靖边县党政第二办公区2号楼602室
附件:靖边县租赁型保障房轮候资格申报对象取消花名册.xlsx
靖边县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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