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县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营改增政策大辅导工作情况

发布时间:2018-07-04 17:30:59 来源:国税局 作者:张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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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营改增政策大辅导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7〕27号)的精神,根据《陕西省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总结阶段政策大辅导工作实施方案》、《榆林市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第五阶段“总结好”重点工作任务》(榆国税函〔2017〕52号)的要求,我局积极召开营改增政策大辅导工作。现就营改增政策大辅导工作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的基本情况

  2017年4月4日,我局开展营改增政策大辅导工作,对四大行业中的一般纳税人进行政策辅导,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上午8:30开始:

  1.营改增一般性政策。对增值税政策进行全方位解读,帮助纳税人熟练掌握增值税应税行为界定、计税方法适用、销售额确认、进项税额抵扣、应纳税额计算、申报表填写、发票取得和开具等各方面的政策规定,帮助纳税人不断提升税法遵从的准确性,主动避免因政策不熟悉产生的涉税风险,主动防范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虚抵风险。

  2.营改增优惠政策。辅导纳税人按规定正确适用和充分享受营改增减免税优惠、差额计税、简易法计税、出口服务零税率(免税)等优惠政策和过渡安排,确保应知尽知、应享尽享。

  (二)下午2:30开始:

  1.增值税进项抵扣政策。帮助纳税人梳理可抵扣进项税额的成本费用项目,对纳税人改善内部管理流程、提高增值税管理水平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引导纳税人加强进项税额管理,不断提高抵扣比例,力争实现应抵尽抵。

  2.增值税办税流程。广泛宣传发票领用、发票代开、纳税申报、税款缴纳、减免税备案、退税申请等各项增值税涉税业务的办理流程,让纳税人做到心中有数,会办税,办好税,有效降低办税时间、节约办税成本。

  此次参与培训的纳税人共计156人次,参加的税务人员共计18人,经过此次辅导,对于营改增的基本政策及纳税人的日常税收行为都进行了再回顾,不仅有利于广大纳税人对营改增加深印象,也是税务干部可以系统的掌握相关知识,更好的为纳税人服务。

  2017年4月5日,我局开展营改增政策大辅导工作,对营改增中税负上升企业集中进行辅导,分析税负上升的原因,查找问题,寻求解决措施。

  二、采取的工作措施

  在我局大辅导的过程中,主要采取如下措施:

  (一)听取意见建议。通过召开座谈会加强与纳税人、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以及中介机构的沟通交流,广泛收集意见和建议,深入分析研究。

  (二)分类宣传培训。对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根据行业特点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帮助纳税人深入理解增值税原理和运行机制,熟悉掌握政策规定和管理要求。对营改增后税负上升的企业,找准原因,重点从优惠政策适用和进项税额抵扣两个方面开展辅导,同时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

  三、取得的积极成效

  通过此次大辅导工作的开展,对于营改增一般纳税人来说,无疑是非常有益的,在我们开展的过程中,对于几家企业的疑难杂症都进行了详细的解答,使得其对政策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

  (一)陕西XX有限公司,在2016年的申报中,对于一项不动资产抵扣项目(分2年抵扣)在第一年就进行了全额抵扣,由于企业内部交接的问题,今年才发现该问题,及时请示了我局,在此次大辅导过程中,积极解决,使得之前已经抵扣的进行税额按照40%的比例转入“本期转入的待抵扣不动产进项税额”,第二年进行抵扣。

(二)靖边XX建筑有限公司,属于被挂靠企业,企业在实际经营的过程中,对于挂靠企业未要求相关票据,直接由被挂靠企业开票,最后导致该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增长,对于该类企业,我局及时解答,对于这种现象,税务机关只能根据事实依据进行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对于企业来说,在日后的管理中,应该杜绝挂靠被挂靠的,即使存在,也应该积极向挂靠企业要求相关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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