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调动人民调解组织及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人民调解防范和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作用,更好地服务我街道办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和《陕西省人民调解员管理服务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我街道办实际,从长效机制上创建法治诚信街道办,经研究决定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合法及时地处理矛盾纠纷,保持张家畔街道和谐稳定。
根据2018年4月24日靖边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精神,张家畔街道按照相关法律按程序选举产生了张家畔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会成员如下:
主 任:高 裕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