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生态环境局靖边分局关于2022年5月1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5-10 10:30:43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靖边分局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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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5月10日我分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5月10日-2022年5月16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0912—4614472(项目管理室)

传真电话:0912--4612741

通讯地址:靖边县人民路41号榆林市生态环境局靖边分局

邮 编:718500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长庆油田分公司天然气勘探项目组靳33天然气探井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榆环靖批复【2022】25号.doc


2022-5-10

2

关于长庆油田分公司天然气勘探项目组榆探3H天然气探井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榆环靖批复【2022】26号.doc


2022-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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