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延长气田采气二厂申请临时(靖政文函[2019]36号)

发布时间:2019-07-05 10:28:15 来源:靖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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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根据靖能源办函(2019)59号文件精神,经我单位委托文管办工作人员实地调查和踏勘,原则同意延长气田采气二厂在我县青阳岔镇、小河镇等镇临时使用所涉及土地,但施工前需再进行详细的文物勘探。

 具体批复内容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地理位置

管线

长度

土地

类型

用地

数量

用地

类型

1

大路塌阀室至黄家湾集气站联络线

青阳岔镇店家城村、卧牛城村、黄家湾村,小河镇前河村

12.1公里

林地

草地耕地

108.84亩

临时

      一、同意你厂临时使用上述用地,占用期不得超过两年,即不得超过2021年6月24日。

      二、不得超范围扩大使用面积,不得改变坐标。

      三、在取得文物勘探报告后方可施工。

      四、县文管办要落实监管人员,加强监督检查。

 
 

靖边县文化和旅游文物广电局

2019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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