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批复内容如下:
序号 |
管线名称 |
地理位置 |
长度 |
土地 类型 |
用地 数量 |
用地 类型 |
1 |
G29-013A |
宁条梁镇西园则村 |
2.7公里 |
耕地 林地 草地 |
16.2亩 |
临时 |
一、同意你厂临时使用上述用地,占用期不得超过两年,即不得超过2020年12月19日。
二、不得超范围扩大使用面积,不得改变坐标。
三、在取得文物勘探报告后方可施工。
四、县文管办要落实监管人员,加强监督检查。
靖边县文广局
2018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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