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开展群众文化活动

发布时间:2018-07-11 16:13:44 来源:县文体广电局 作者:文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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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组织开展群众文化活动 受理单位 靖边县文广局
办理时限 咨询方式 0912-4643513
办理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文化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现就进一步活跃群众文化生活、积极推进基层文化建设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对基层文化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积极开展科学、健康的文化活动。 三、建立并形成基本的文化活动方式。四、为基层群众提供优秀的文艺作品。五、切实开展好阵地文化活动。六、认真实施“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七、深入开展文化下乡活动。
申请材料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服务的主要内容 组织协办各类节庆文化活动;组织开展各类公益性群众文化活动;举办文艺调演(校园文艺汇演、社区文艺调演、农民文化节等);组织协办县级大型文化活动。

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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