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县司法局成立普法宣传讲师团,抽调司法行政干警、职业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等相关人员,在全县2018年度退出贫困村、2019年度拟退出贫困村,共计28个乡村中开展《靖边县司法局脱贫攻坚“送法乡村行”大宣讲活动》,普法讲师团各成员按照《靖边县司法局关于开展脱贫攻坚“送法乡村行”大宣讲活动的实施意见》文件安排,有序进行宣讲。2019年9月24日, 靖边县司法局行政复议应诉股股长李潇、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股股长张杨如走进大路沟乡便民服务中心,在大路沟司法所所长杨永兵配合下,召集大路沟村和黄地台村村干部及村民等五十余人,在大路沟便民服务中心集中进行了脱贫攻坚“送法乡村行”大宣讲活动。
首先,李潇就土地管理制度进行详细宣讲,着重讲了2019年8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包括新《土地管理法》在破除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进入市场的法律障碍等方面的重大突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关于农村土地的承包、经营、转让、土地权属争议的解决途径。其次重点宣讲了民间借贷的基本常识:民间借贷主体、管辖、举证责任分配、借款的返还、利息、保证与担保、诉讼时效等。
接着,张杨如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进行了宣讲,就结婚的法定条件、禁止行为、无效婚姻、离婚条件等进行了详细解读;随后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涉及的可以信访以及不属于信访的事项、信访人数、信访原则、信访办理时间等相关内容进行宣讲。最后告知了广大群众预防电话、短信诈骗等小常识。
宣讲活动后,讲师团向各参会人员发了结业证及行政复议法律知识等宣传单。大宣讲活动,旨在进一步增强农民的法律意识,帮助他们树立依法行使权利,积极履行法定义务的观念;旨在进一步增强农村“两委”干部的法律素质,提高他们依法决策、依法管理、民主治理的能力和水平;旨在进一步增强靖边农村地区法治化管理水平,为保障和促进靖边经济快速发展,乡镇和谐稳定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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