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作风问题 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8-07-10 09:59:18 来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作者: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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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榆林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榆林市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榆脱贫发〔2018〕2号)文件精神,为加强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作风建设,确保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用一年左右时间,集中开展全县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系统排查、从严治理解决扶贫领域存在的“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工作作风不扎实等问题,进一步纠正“四风”,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推动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作风明显改善,为全面打好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保障,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

  二、工作重点

  (一)“四个意识”不强。对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没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进行安排部署。对中、省、市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政策措施、工作要求贯彻不力,制定配套措施、细化落实方案、推进组织实施不及时不到位。对脱贫攻坚标准把握不准,或提高标准,或降低标准,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等问题。

  (二)责任落实不到位。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主要负责同志研究指导不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分管负责同志工作不深入不扎实,具体负责部门责任不明确不落实。主动作为不够,对危改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不重视、不研究,不能及时解决或者推诿扯皮。对危房改造政策措施和重要意义宣传不到位,政策停留在纸面上或实施效果不明显。

  (三)工作措施不精准。危房改造对象、认定程序、公示公告等不符合政策要求。改造对象房屋没有经过危险性等级评定或危险性等级评定不精准。“四类重点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农村危房改造没有得到优先解决等问题。

  (四)工作作风不扎实。调查研究不深入实际,指导工作脱离实际,遇到问题不解决。工作落实流于形式,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工作中缺乏担当意识,层层推卸责任、不决策不负责,履职尽责不到位。服务群众意识和能力不强,对群众反映问题“推绕拖”,不能及时处理等问题。

  三、进度安排

  (一)集中学习(2018年3月-4月)。认真学习中省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文件、政策及会议精神,充分认识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自查自纠(2018年4月-10月)。围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存在的作风问题,各镇(便民服务中心)要及时组织检查,找准查实问题,对影响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落实的突出问题,对反映强烈的问题,对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完善政策措施,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扎实开展专项治理活动。

  (三)全面总结(2018年10月-12月)。对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总结经验,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并于12月1日前将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县住建局农村危房改造办公室。

  四、工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脱贫攻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标志性指标和底线任务,农村危房改造是实现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目标的重要举措,各镇(便民服务中心)要充分认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重要性,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增强“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切实转变作风,自觉从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镇(便民服务中心)要将作风建设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持续推进。以严肃的态度、严格的标准、严明的纪律抓好自身作风建设,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推动落实,指导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作风建设,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有效务实。

  (三)深入调查研究。各镇(便民服务中心)要改进调研方式,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深入基层、联系群众、解剖麻雀,总结推广经验,发现并解决问题,防止走过场。调研工作要求实,不提前踩点,不弄虚作假。调研活动遵守中、省、市有关规定精神,轻车简从,严禁无实质内容的调研安排。

  (四)严格监督考核。坚持常态化督查暗访,把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作风问题治理贯穿脱贫攻坚工作全过程。会同审计、纪检等部门,对整改情况开展督查检查,加大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的整治力度,促进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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