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县简化施工许可证办理程序行动方案

发布时间:2018-06-18 16:13:15 来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作者: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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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优化提升全县营商环境,加快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简化施工许可流程,压缩行政审批时限,提高服务办事效率,特制定《靖边县简化施工许可证办理程序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靖边县简化施工许可证办理程序行动方案》的制定以

  “依法行政、优化提升、结合实际”为原则,在城乡规划区建设用地范围内,以企业、社会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和一般性工业产业项目为重点服务对象,坚持以企业、群众满意为标准,优化、简化当前施工许可程序复杂、相互牵制、过程漫长的串联审批方式,通过提前介入、多评合审、多图联审、并联办理等改革措施,优化办理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强化服务意识,努力实现工程项目从立项到施工许可45个工作日内办结的目标。

  二、工作措施

  (一)优化流程

  一是提前介入。建立预审服务制度,建设单位确定项目意向后,发改、国土、住建、环保、水务、文物、人防、消防、地震等相关部门单位提前介入,主要针对项目备案、节能审查、用地审批、规划许可、绿化设计、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文物保护、人防设计、消防设计、抗震设防等事项主动跟踪服务,指导和帮助建设单位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

  二是多评合审。优化各类评估审核流程,将各相关部门单位的审核环节调整为并联模式,各相关部门单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行同步评估、同步审批、同步反馈、控制周期。主要包括发改部门的节能审查评估,国土部门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审核,环保部门的环评影响评价,水务部门的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文物部门的文物保护方案审批等。

  三是多图联审。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后,各相关部门单位依据施工图设计文件平行并联审查,县公用局、人防、消防等部门单位依据各自职责,按规定时限完成园林绿化方案、人防设计方案、消防设计方案等设计内容的审查。

  四是并联办理。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中标备案、合同备案、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现场踏勘、缴纳规费等环节同步并联办理。

  (二)推进举措

  一是清理不合理前置条件和“搭车”事项。严格执行《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住建部令2014年第18号)规定的办理施工许可证法定条件,取消建筑节能备案、关键岗位实名制管理、扬尘视频监控、工程档案报送责任书等“搭车”事项。

  二是优化办理流程、事项和时限。将不能作为核发施工许可证法定前置条件的节能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审核、文物保护方案审批等事项,由各职能部门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按程序审查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简化建设项目审批条件、流程和压缩办结期限的重要性、紧迫性,从全县“放管服”改革大局出发,密切协调配合,确定时间表、流程图和责任人,不折不扣的落实好行动方案中确定的各项工作措施。

  (二)强化督查问责

  要把简化施工许可证办理及关联审批事项的流程作为优化提升全县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不断强化督查落实,对执行快、落实好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消极应付、推诿扯皮的单位严肃问责,确保行动方案落到实处。

  (三)优化创新服务

  要从方便企业、群众出发,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下,大胆创新,能简则简,能并则并,能快则快,不断提高办事效率,优化项目服务水平,为改善全县营商环境,加快推进“放管服”改革创造有利条件。

  附表:1.优化施工许可证办理环节一览表

  附表1

  优化施工许可证办理环节一览表

序号

环节

申请材料清单

法律法规依据

主管 部门

法定 时限

优化 时限

1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不需要提供要件,项目单位通过陕西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将相关信息告知项目备案机关。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3号)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7年第2号)

《陕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陕发改投资(2017)1331号

县发

改局

即办

即办

2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

一、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项目
1、申请书;
2、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或备案批复文件;
3、国土部门的土地预审批复文件;
4、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5、建设工程初步方案;
6、项目用地地形测绘图;
7、需要提供的其他批准文件、资料、图件。
二、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
1、申请书;
2、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或备案批复文件;
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
4、已出具的规划条件书;
5、建设工程初步方案;
6、项目用地地形测绘图;
7、需要提供的其他批准文件、资料、图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陕西省城乡规划条例》

县住建局

20个

工作日

7个

工作日

3

建筑工程总平面图、建筑设计方案审查

1、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申报表C2;
2、申报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批准、核准项目不需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备案项目需提供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项目用地范围扩大50米~100米的1:200~1:1000现状地形图;
4、审核通过的日照分析报告书;
5、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册。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陕西省城乡规划条例》

县住建局

30个

工作日

8个

工作日

4

绿化设计方案审查

1.土地证;
2.发改部门立项文件;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建设项目绿化设计方案;

《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第100号发布,第588号、第676号修订)
《榆林市城镇园林绿化条例》

县公用局

20个

工作日

时限纳入多图联审环节共计12个工作日

5

人防工程设计审核

一、初步方案人防审核:
1.规划批准的报建项目总平面图;
2.人防工程设计方案图;
3.地下局部剖面图;
4.地下一层平面图;
二、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性审查报告。
三、易地建设费审批:
1.人防工程易地建设申请表;
2.项目总平面图、单体方案设计等报建设计文件;
3.不能修建防空地下室的相关证明材料。

《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县人

防办

初步方案审核5个工作日,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备案即办。易地建设审批时限9个工作日。

6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

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
2.建设单位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4.消防设计文件;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县消防支队

20个工作日

7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

1、建筑工程规划许可申报表C31;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副证;
3、土地使用权属证明材料;
4、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
5、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行政批准书或人民防空工程异地建设费批准书;
6、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意见书;
7、陕西省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报告;
8、与规划管理相关的技术审查合格的总平面图等建筑施工图、效果图。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陕西省城乡规划条例》

市住建局

20个

工作日

7个

工作日

8

中标备案

一、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包括:
1.招标投标基本情况。主要包括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资格审查、开评标过程和确定中标人的方式及理由等;
2.相关资料。主要包括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报告、评标报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合同等。已报送的文件资料,不再重复提交。
二、中标通知书。

《陕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
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办法》(陕建发[2015]227号)

县发改局(招

标办)

5个

工作日

1个

工作日

9

建筑工程合同备案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表;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正副本;
3.招标文件;
4.中标通知书;
5.答疑纪要。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9号)
《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33号)

县质

安站

7个

工作日

与中标备案、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并联办理(6个工作日)

10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1.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申报书;
2.经住建局审核的建设规划总平面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4.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订的合同;
5.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资质证书,房地产开发项目需提供房地产开发资质,省外入陕建筑企业登记信息;
6.施工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部组成人员的任命文件(附身份证及资格证复印件);
7.监理公司的中标通知书,项目监理部的任命文件和资格证书(附身份证复印件);
8.扬尘治理和文明施工承诺书,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银行拨付票据,建设工程工伤保险办理后续证明资料;
9.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措施的资料(施工组织设计);
10.深基坑项目需提供设计、图审、并经专家论证合格的设计及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由分包单位实施的项目需提供总包合同、分包单位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分包单位建造师任命文件、三类人员证件;
11.施工合同(国企、政府投资项目)造价部门备案文件。

《陕西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条例》

县质安站

20个工作日

与合同备案并联办理(6个工作日)

11

城建费用征收(配套费和劳保统筹费)

一、配套费
1.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通知单。
二、建筑业劳保统筹费
1.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书);
2.施工合同;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副本。

《靖边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靖边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的通知》(靖政发[2007]28号)
《陕西省建筑业劳动保险费用行业统筹管理办法(试行)》(陕建政发[1993]483号)
《陕西省建筑业劳动保险费用行业统筹管理实施细则》(陕建发[2016]290号)

县住建局

2个

工作日

与工程规划许可证并联办理,不计入时限

12

建筑业工伤保险

1.《工伤保险登记表》一式两份(纸质);
2.《工伤保险缴费申报核定表》一式三份(纸质);
3.《参加工伤保险人员情况表》一式两份(纸质两份并报送电子版);
4.《营业执照》、批准成立的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5.《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6.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7.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8.本单位近期工资发放明细表;
9.上年度经审计过的财务报表
10.安全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11.工程中标通知书;
12.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复印件;
13.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工商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发布,第586号修订)
《陕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97号发布,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48号修订)
《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2014]103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陕人社发[2015]15号)
《榆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业务管理规程>的通知》(榆政劳社发[2005]84号)

县人

社局

10个

工作日

即办

13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1.施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需复印所有签字盖章部分并加盖公章);
2.中标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4.法人授权文书1份并加盖公章。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6]28号)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榆林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的通知》(榆政办发[2017]11号)

《靖边县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试行)》(靖政办法[2017]60号)

县人

社局

即办

即办

14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2.用地批准手续(土地使用证) ;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证;
4.《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招投标管理机构办理),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签订的施工合同;
5.《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施工图审查机构办理);
6.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施工组织设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需提供经专家论证的专项设计及施工方案(深基坑工程),建设单位缴纳的安全文明措施费、统筹费等(银行到账单),缴纳的社会工伤保险、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县工伤保险经办中心、县劳动监察大队办理),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文件审核;
7.建设单位与监理企业签订的监理委托合同;
8.《建设资金证明》(银行出具的证明,工期1年内的,到位资金不少于合同造价的50%;工期1年以上的,到位资金不少于合同造价30%);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2014]第18号)

县住建局

15个工作日

5个工作日

总计时限

178个工作日

45个工作日

[网络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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