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陕西森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动产权属证书(明)作废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08-13 08:29:14 来源:靖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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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号:20190092

  因权利人陕西森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不动产权属证明(书)丢失,现申请补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相关利害人如有异议须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单位提出申请,逾期将准予补办。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宗地号

不动产坐落

1

20170001337

陕西森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不动产登记证书


新区惠民苑小区

  靖边县不动产登记局

  2019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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