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本机关于2019年3月29日对靖边县亿达工贸有限公司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取得气瓶充装许可证,擅自进行气瓶充装。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第四条和《气瓶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6号)第四条之规定,该违法行为不属于本部门管辖范围,根据《安全生产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现将该违法行为通报你单位,请你单位进一步加强对该公司气瓶充装安全监管,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函告我单位。此函。
靖边县应急管理局
2019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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