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安监局:
依据《安全生产法》、《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石油天然气钻井、开发、储运防火防爆安全生产技术规程》(SY5225—2012)等行业规定要求,根据企业提出的申请,2017年10月9日,我局安全监管人员对该公司现场安全设备设施进行了初审,情况如下:
该公司固井设备设施现停放地点位于定边县贺圈镇上誾门村石学峰房屋院内,井队号为:靖边贝肯固井一队,固井车辆为:陕K52375、陕K51988、陕K51890、陕K51335,与申请材料所提供的固井车辆行驶证一致。
鉴于以上情况,我局拟同意上报延期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请贵局予以核查办理。
初审人员签字:
靖边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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