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靖边县聚隆油气服务有限公司安全设备设施现场审查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18-07-04 10:40:42 来源: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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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榆林市安监局:

  依据《安全生产法》、《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石油天然气钻井、开发、储运防火防爆安全生产技术规程》(SY5225—2012)等行业规定要求,根据企业提出的申请,2017年9月15日,我局安全监管人员对该公司作业现场安全设备设施进行了初审,情况如下:

  一、应急救援器材配备充足;

  二、作业人员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现场作业人员配戴安全帽;

  三、作业现场设置了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或拉设了安全警戒带;

  四、特种作业人员经过具有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综上所述,我局拟同意上报变更延期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请贵局予以核查办理。

  初审人员签字:

  靖边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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