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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靖边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5-04-23 09:43:19 来源:司法局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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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建立完善乡镇街道法治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有效提升全县基层法治建设水平,县委依法治县办结合实际,草拟《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请各单位认真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并于4301800前将意见反馈至县委依法治县办,逾期未提出意见和建议视为无意见和建议。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中共靖边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2025422

附件:

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建立完善乡镇街道法治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有效提升全县基层法治建设水平,根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若干措施》以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县乡镇街道法治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认真落实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从乡镇街道法治建设实际出发,进一步强化基层法治建设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建设,为建设现代化美好靖边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二)基本原则。坚持党的领导,牢牢把握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乡镇街道法治建设全过程、各方面,确保乡镇街道法治建设始终沿着正确的发展方向。坚持统筹推进,健全完善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工作联动机制,实现基层法治建设资源整合、力量融合、功能集合、手段综合。坚持立足实际,以补短板、强弱项、出成果为逻辑起点,紧密结合基层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开展法治建设,勇于探索创新,注重工作实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做到法治建设为了群众、依靠群众,过程群众参与、效果群众评判、成果群众共享,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主要目标。力争到2025年底,党对乡镇街道法治建设的领导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法治建设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更加完善,基层依法治理成效明显提升,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乡镇街道基本建成,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1.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要将法治建设作为重点任务纳入本乡镇街道发展总体规划和基层治理总体目标,列入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年度重点工作,制定实施本地法治建设工作计划、贯彻意见、推进措施等。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学法讲法,每年至少参加1次法治培训或旁听庭审,每年至少讲1次法治课,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每年举办2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

2.乡镇(街道)党(工)委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将乡镇(街道)法治建设作为重点任务纳入基层治理总体格局,建立健全推进工作任务落实的制度机制。建立乡镇街道法治建设办事机构,明确具体内容和要求,要实行清单管理,通过建立工作台账、听取汇报、工作通报等形式,强化跟踪督办,加快形成上下联动、协调并进、狠抓落实的良好格局,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落实。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挂帅,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重大问题,完善法治建设工作规则,明确工作机制、职责任务、会议制度及其他事项,办事机构要制定完善工作细则,明确工作任务、职责分工、会议制度及其他事项。依托乡镇(街道)司法所具体负责协调推进、督促检查乡镇(街道)法治建设工作。

3乡镇街道委及其法治建设办事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法治建设规划和方案,研究制定乡镇街道法治建设重点任务清单,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完成时限及验收标准,确保年度重点工作落实。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推进基层法治政府建设的主体责任,深入贯彻落实《靖边县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带头抓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4.健全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报告制度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评价机制,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每年3月1日前向县委、县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同时抄送县委依法治县办。严格落实《县委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和《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将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内容,乡镇街道党委及其法治建设办事机构要通过召开专题述法会议方式听取村(居)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述法报告并开展点评或评议。

5.强化法治建设指引提示,严格落实法治建设重大事项指引制度、提示制度,对标对表法治建设重大决策部署及重点事项任务分解与执行指引,按时按质完成法治建设工作提示单。乡镇街道委及其法治建设办事机构要制定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和村(居)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职责清单,明晰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和任务。

(二)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6.明确界定乡镇街道权责范围,贯彻执行《陕西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落实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中发挥积极作用的制度机制,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推进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规范化建设,明确合法性审查范围,规范合法性审查程序,确保乡镇街道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全覆盖。

7.建立健全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机制,将依法决策落实情况纳入对乡镇街道巡察和对党政主要负责人考核督查、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

(三)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效率

8.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智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加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力度,全面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到2025年底,各乡镇街道市级及以上“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数量占比达60%以上。

9.完善村自治机制,强化村民委员会自治功能,健全村“两委”依法决策、依法办事制度,依法开展村级组织换届选举,规范村党组织领导的村级事务运行机制。探索村民小组协商和管理的有效方式,加快推进农村基层协商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村级小微权力清单等制度,推广基层“一事一监督”办法,对党务、村务、财务及重大事项进行全面监督。大力宣传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倡导移风易俗、扬善惩恶,营造守法诚信、崇德向善的良好风尚。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0.持续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按照《陕西省下放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结合乡镇实际需求和承接能力,确定赋权承接事项并向社会公布,稳步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加强乡镇行政执法队伍能力建设,组织执法人员培训轮训,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确保权力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

11.加强乡镇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乡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或者行政执法质量考评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大对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的追责力度,建立健全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和处理机制。

(五)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12.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深化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各乡镇要按要求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实现乡镇、村(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全覆盖,着力构建“一站式”调解体系。

13.充分履行平安建设工作职责,持续强化重点人群服务管理,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重点青少年群体等特殊人群的管理服务,建立工作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确保稳控工作取得实效。

14.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深入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健全完善预防、受理、办理、监督追责、维护秩序法治化制度机制,推动依法依规受理、办理信访事项,改进信访工作统计、通报和考核办法,全面提升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

15积极履行出庭应诉职责,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主要负责人应出尽出,杜绝被诉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年度零出庭现象。开展乡镇(街道)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每年至少组织1次。尊重和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检察建议,认真履行行政复议决定。败诉机关对被纠错案件,应分析原因,查摆不足,限期整改,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六)加强普法宣传和法律服务

16.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开展宪法知识宣传,持续做好民法典宣传活动,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作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首要内容,推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实时普法、精准普法、以案释法。各乡镇街道要认真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制定乡镇街道领导干部法律法规学习清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党内法规等列入乡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将法治教育纳入村(社区)工作人员培训内容,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日常学法普法。统筹利用公共文化设施,推进法治广场、长廊、书屋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基本实现一村(社区)一法治文化阵地,持续加强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工作。

17.强化法治队伍建设,大力实施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积极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优化基层法律服务供给,聚焦解决村民日常生产生活中的法律问题。到2025年底,各乡镇街道所有行政村(社区)辖区内的每个村民小组至少培养1名“法律明白人”,“法律明白人”的家庭优先作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的培养对象。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法律顾问覆盖率达100%,全面落实“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制度,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规范化建设。

三、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要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乡镇街道法治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履行推进乡镇街道法治建设职责,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和时限,狠抓工作落实,实行清单闭环管理。

(二)加强保障督促。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乡镇街道法治建设情况将纳入党委政府目标绩效考核和法治督察重要内容,加强监督检查。县委依法治县办要加强对乡镇街道法治建设的督促指导,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及时约谈、责令整改,推动乡镇街道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实。

(三)推动示范引领。加强舆论引导,提高群众对法治建设的感受度、认同度、满意度,积极培育、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法治建设品牌,形成示范引领、争先创优新局面,充分展示加强乡镇街道法治建设的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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