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的依据和背景
2024年12月31日,依据《水利部、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全国地下水超采区划定结果的通知》(水资管〔2024〕349号)文件精神,新划定靖边县超采区面积219平方公里(其中严重超采区90平方公里),涉及东坑镇、宁条梁镇、新桥农场、镇靖镇、张家畔街道办事处。
二、《治理方案》的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原则,以水文地质单元的地下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以治理目标为导向,科学规划,综合防治,通过控采限量、调整种植结构、引调水等措施,逐步压减地下水超采水量,治理和修复超采区,逐步形成水资源全面节约、优化配置、有效保护和科学管理的格局,以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和宜居水环境支撑靖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治理方案》的治理范围和目标
本方案确定的地下水超采区治理范围为东坑镇、宁条梁镇、新桥农场共219平方公里,其中严重超采区90平方公里,一般超采区129平方公里。治理范围边界为东起镇靖镇枣刺梁、张家畔街道办双家湾村裹路梁;南达东坑镇四十里铺村、宁条梁镇庙畔村;西至宁条梁镇庙畔村、柳二村任伙场;北抵金鸡沙村石底子河畔、伊当湾村、冯家峁林场。地下水超采区边界向外延伸1公里范围为地下水超采区影响区,影响区参照超采区各项治理措施进行综合治理。2025年压减地下水量1362万立方米,每季度地下水位变化趋于稳定,不超过1米警戒线。
四、《治理方案》的工作举措
通过以电限水、调整种植结构、引调水、严格取用地下水管理、加强执法检查等措施,积极构建高效节水农业技术体系,不断减少超采区地下水开采量,实现节水增粮、节水增效、改善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目标,保障超采区治理效果。
解读人:李伟
工作单位:靖边县水资源调度中心
工作职务: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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