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610824016087841N/2025-00068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靖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 名 称 ] 靖边县人民政府 关于全县实施封山禁牧的公告
靖边县人民政府 关于全县实施封山禁牧的公告
时间:2025-03-20
来源:靖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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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大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放牧行为,根据《陕西省封山禁牧条例》《榆林市封山禁牧管理办法》,结合林草植被现状,现将全县封山禁牧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封禁范围

靖边县行政区域内所有林地、草地、湿地等生态区域实行全域化封山禁牧。

二、封禁时间

2025年4月1日-2026年3月31日

三、封禁规定

在封山禁牧区域内,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放养牛、羊、马等食草牲畜。

禁止在封山禁牧区域内进行砍柴、割草、采挖野生植物等破坏植被的活动。

禁止在封山禁牧区域内非法狩猎、捕杀野生动物

禁止在封山禁牧区域内进行毁林开垦、采石、采砂、取土等破坏林地、草地的活动。

四、处罚规定

对违反封山禁牧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由林业、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对拒绝、阻碍封山禁牧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监督举报

保护生态环境,人人有责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积极举报违规放牧行为举报电话:0912-4621407。

特此公告。

靖边县人民政府

2025320

图解链接:一图读懂:靖边县人民政府 关于全县实施封山禁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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