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610824016087841N/2026-00021 | [ 主题分类 ] | 土地 |
|---|---|---|---|
| [ 发布机构 ] | 靖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发文日期 ] | 2026-01-05 |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靖政发〔2026〕1号 |
| [ 名 称 ] | 靖边县人民政府关于收回靖边县柳树湾林场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决定 | ||
县林业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经县政府2025年第16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依法无偿收回靖边县柳树湾林场管理和使用的2.7875公顷(折合约41.81亩)国有土地使用权(含地上附着物),拟用于靖神铁路黄蒿界车站附属工程项目建设。具体用地范围以地籍测绘成果为准。
靖边县人民政府
2026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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