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610824016087841N/2026-00001 | [ 主题分类 ] | 土地 |
|---|---|---|---|
| [ 发布机构 ] | 靖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发文日期 ] | 2025-12-31 |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靖政发〔2025〕166号 |
| [ 名 称 ] | 靖边县人民政府关于发布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通告 | ||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决策部署,有效预防和减少水土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土保持重点区域划定技术指南的通知》(办水保〔2024〕2号)及《陕西省水土保持条例》《关于开展陕西省水土保持重点区域划分工作的通知》(陕水保函〔2024〕7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现将全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及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依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及“三区三线”划定等数据成果,并经实地复核验证,科学划定全县坡度20°以上、耕地保护红线以外的林地、草地、裸土地等禁止开垦陡坡地总面积1258.07km²,涉及图斑1902个,占全县总土地面积的25.31%。各镇禁止开垦陡坡地具体分布范围和面积详见附件。
二、在划定的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禁止新开垦耕地种植农作物,违反相关规定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陕西省水土保持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三、在划定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种植经济林,应科学选择适宜树种,合理确定规模,并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水土流失。
四、禁止开垦陡坡地具体范围,可到靖边县水利局查询(地址:靖边县东环路南段,咨询电话:0912-4624267)。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告。
附件:1.靖边县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范围成果表
靖边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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