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610824016087841N/2025-00236 [ 主题分类 ] 土地
[ 发布机构 ] 靖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靖政发〔2025〕146号
[ 名 称 ] 靖边县人民政府关于收回靖边县沙石峁林场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决定
靖边县人民政府关于收回靖边县沙石峁林场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决定
时间:2025-11-04
来源:靖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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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林业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经县政府2025年第13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依法无偿收回靖边县沙石峁林场管理和使用35.9952公顷折合539.93国有土地使用权(含地上附着物),拟用于靖边县矿井疏干水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具体用地范围以地籍测绘成果为准。

附件: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界址点成果表

靖边县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27日


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界址点成果表

(国家2000大地坐标系)

序 号

坐 标

x(m)

y(m)

1

4170838.383

36577203.575

2

4170838.383

36577803.575

3

4170368.382

36577803.574

4

4170238.383

36577803.574

5

4170238.384

36577203.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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