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24016087841N/2025-00176 | [ 主题分类 ] | 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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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靖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发文日期 ] | 2025-08-21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靖政发〔2025〕113号 |
[ 名 称 ] | 靖边县人民政府关于收回靖边县远特工贸有限公司部分租赁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决定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经县政府2025年第9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依法无偿收回靖边县远特工贸有限公司持有的陕(2022)靖边县不动产权第02321号,44891.015平方米(折合约67.3365亩)的租赁国有土地使用权。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管委会等单位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靖边县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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