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610824016087841N/2025-00039 [ 主题分类 ] 土地
[ 发布机构 ] 靖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5-02-27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靖政发〔2025〕16号
[ 名 称 ] 靖政发〔2025〕16号 靖边县人民政府 关于靖边骏驰新能源有限公司靖边左挂山49.5 兆瓦分散式风电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靖政发〔2025〕16号 靖边县人民政府 关于靖边骏驰新能源有限公司靖边左挂山49.5 兆瓦分散式风电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时间:2025-02-27
来源:靖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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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经济发展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在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前提下,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请,并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发布靖边骏驰新能源有限公司靖边左挂山49.5兆瓦分散式风电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靖边骏驰新能源有限公司靖边左挂山49.5兆瓦分散式风电项目建设,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该项目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第二种情形,属于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类建设活动,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靖边县龙洲镇新窑梁村,杨桥畔镇王沙湾村,青阳岔镇庙界村、畔沟二村,拟征收土地面积1.06公顷,四至范围以靖边骏驰新能源有限公司靖边左挂山49.5兆瓦分散式风电项目平面布置图为准(详见附件)。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一)预公告20252272025312结束10个工作日)。

(二)靖边县人民政府委托龙洲镇人民政府、杨桥畔镇人民政府、青阳岔镇人民政府2025313日至2025年3195个工作日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关单位和个人应积极配合。

(三)对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龙洲镇人民政府、杨桥畔镇人民政府、青阳岔镇人民政府申请复核。

四、其他事项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二)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龙洲镇人民政府、杨桥畔镇人民政府、青阳岔镇人民政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或个人,同时在靖边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靖边骏驰新能源有限公司靖边左挂山49.5兆瓦分散式风电项目平面布置图.doc


靖边县人民政府

2025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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