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610824016087841N/2017-01395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靖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17-02-07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靖政发〔2017〕7号
[ 名 称 ] 靖政发〔2017〕7号 靖边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县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靖政发〔2017〕7号 靖边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县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时间:2017-02-07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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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派出机构,新桥农场: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现将调整后的县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县长贺湘如:领导县政府全面工作;负责财政、审计工作。

  分管县财政局、审计局。

  常务副县长王志强: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及能化园区建设管理、发展改革、行政监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技、商务、信访维稳、统计、招商引资、政府法制、金融、税务、外事接待、机关事务管理、财投项目管理、商贸物流园区及新能源产业园区建设管理等工作。

  分管县政府办公室(金融办)、发改局(招商局)、监察局、人社局、科技局、商务局、统计局、财投办、能化园区管委会、商贸物流园区筹建处、新能源产业园区筹建处、兴靖公司。

  协管县财政局、审计局。

  联系县纪委、组织部、人武部、驻靖部队、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编办、老干局、直工委、机关事务管理局、科协、老年科协、老促会、国税局、地税局、市地税局靖边分局、市国税局神庆分局、邮政局、养老保险经办中心、邮政储蓄银行、驻靖各保险机构。

  副县长刘波:负责工业及中小企业、油气及煤炭资源开发、教育、体育、民政、交通运输、卫生计生、文广旅游、市场监管等工作。

  分管县工业经济局(中小企业促进局、油气办)、教育督导室、教体局、民政局、交运局、卫计局、文广旅游局、市场监管局(食药监局、工商局、质监局)、中小企业创业园管委会、统万城筹建处、文旅公司。

  联系县委宣传部、总工会、团县委、档案局、党校、关工委、工商联、文联、妇联、计生协会、民营企业联合会、慈善协会、烟草专卖局、新华书店、老年体协、各界人士联谊会、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广电网络公司、公路管理段、路政执法大队、火车站、汽车站、中国银行、延长石油集团和长庆油田公司驻靖各单位。

  副县长赵少毅:负责农业、林业、水利、畜牧、农机、农场及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建设管理等工作。

  分管县农业局(畜牧局、农机服务中心)、林业局、水务局、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新桥农场。

  联系县委农工部、农业银行、农商银行。

  副县长贺广平:负责公安、司法、安全生产、环境保障等工作;协助常务副县长王志强负责应急、信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等工作。

  分管县公安局、司法局、信访局、安监局。

  协管县应急办、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办公室。

  联系县委政法委、法院、检察院、武警中队、消防大队。

  副县长高正刚:负责城乡规划建设与管理、人民防空、国土资源、不动产登记、环境保护、电力、城市创建、重点镇建设等工作。

  分管县住建局、公用事业管理局、人防办、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局、创建办、城投公司。

  联系县环保局、电力局、住房公积金靖边管理部、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天然气公司。

  副县长慕靳革(挂职):协助常务副县长王志强负责发展改革、金融工作,协助副县长高正刚负责城投工作。

  协管县金融办、城投公司、兴靖公司。

  副县长习江鹏(挂职):协助副县长刘波负责工业、交通运输工作。

  协管县交运局。

  县长助理郝明如:协助副县长刘波、贺广平工作;负责物价、粮食、盐务、手工业等工作。

  分管县物价局、粮食局、盐务局、手工业联社。

  联系国家粮食储备库、农业发展银行。

  党组成员苗小平:协助副县长赵少毅工作;负责扶贫、老龄、残疾人、民族宗教、供销、气象等工作。

  分管县扶贫办、老龄办、宗教局、供销社、人影办。

  联系县委统战部、残联、气象局、长安银行。

  党组成员石建斌:协助副县长高正刚负责城市创建工作,主持县创建办工作。

  党组成员刘生峰:协助常务副县长王志强负责财投项目管理工作,主持县财投办工作。

  有关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负责人,也随县政府领导同志分工变化作相应调整,不再另行发文通知。

  为了保证县政府领导同志外出开会、学习、考察等公务活动期间,所分管工作遇到紧急事项和重要工作的及时处理,实行县政府领导同志工作互补,具体如下:

  王志强同志与赵少毅、贺广平同志互补;

  刘波同志与高正刚同志互补;

  慕靳革同志与习江鹏同志互补;

  郝明如同志与苗小平同志互补。

  靖边县人民政府

  2017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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