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
张茂慧:负责局机关全盘工作。分管办公室、机关事务管理所、项目管理室
联系电话:0912—4612956
吴治权:分管财务室、水生态环境室、固废土壤生态环境室,分管环境监测站
联系电话:0912—4627763
白应兴:分管大气环境室、宣教法规室,分管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乡村振兴工作队工作
王焕梅:分管党风廉政办公室、人事档案室,协助管理项目管理室,负责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和纪检监察工作
王 军:负责执法大队全盘工作,负责扫黑除恶、安全、应急、维稳等工作
联系电话:0912—4627762
张 平:负责环境监测站全盘工作
联系电话:0912—4646460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安排
(一)办公室
主 任:李孟夏
工作职责:负责局机关政务、文电、会务、机要、文书、保密等日常工作;“6.5”世界环境日等大型活动的组织和实施;负责局机关决定事项的落实和监督检查;审核局机关对外发布的公报及重要文献;协调局机关各室(所)和综合执法大队、环境监测站等相关工作。
联系方式:0912—4612741
(二)党风廉政办公室
分管领导:王焕梅
主 任:马军彦
工作职责:负责局党建工作的研究谋划、具体任务落实,党员队伍管理、党费收缴;负责局纪检监察工作,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调查、核实工作,受理机关干部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和申诉案件,负责纪检监察信访案件的处理、统计工作。
联系方式:0912—4617928
(三)财务室
分管领导:吴治权
主 任:王艺
工作职责:负责编制实施机关财务计划和年度预决算,经费支出审核及固定资产登记,负责干部职工调资,负责各类专项资金的申报、核实、拨付等工作。
联系电话:0912—4617897
(四)机关事务管理所
所 长:罗东
负责机关办公用品的采购、办公设施的维护、维修、来客接待、车辆、安保、公共卫生、绿化及廉政灶务等管理。
联系电话:0912—4614474
(五)水生态环境室
分管领导:吴治权
主 任:张会
负责全县生态环境区划、规划编制,协调和审核生态环境专项规划;负责全县生态环境统计、污染源普查;负责全县地表水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拟定和监督实施全县重点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负责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组织实施清洁发展机制工作、工业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自行监测。负责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备案。
联系电话:0912—4614474
(六)大气生态环境室
分管领导:白应兴
主 任:乔楠
负责全县大气、噪声、光、恶臭、机动车、化石能源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拟定和监督实施全县大气污染防治规划。组织拟定重污染天气应对政策措施,组织协调大气面源污染防治工作。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和温室气体减排工作。承担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污染减排工作;负责排污许可和排污权有偿使用及交易。
(七)固废、土壤生态环境室
分管领导:吴治权
主 任:李孟夏
负责组织编制生态保护和农村环境保护规划,开展全县生态状况评估,指导生态示范创建。负责全县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监督管理,建立和组织实施全县土壤污染防治考核评估制度,组织指导全县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指导全县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拟定全县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规划,承担全县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接核与辐射相关工作。
(八)宣教法规室
分管领导:白应兴
主 任:彭小波
负责普及环保法律法规,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指导和监督生态环境保护依法行政工作;负责执法案件的审核。负责环保宣传教育、制定学习培训计划,撰写通讯报道和简报;负责模范机关、绿色单位、文明行业、生态示范等各类创建工作;负责网站管理、舆情监测、信息公开及数字共享站建设;配合办公室举办“6.5”世界环境日等大型活动。
(九)项目管理室
协管领导:王焕梅
主 任:张豆
负责各类建设项目的行政审查、审批;负责营商环境提升,信用体系建设,环境工程监理,“三线一单”,生态环境治理和各类环境治理方案审查等工作。负责政务大厅相关工作。负责全县生态环境科技工作,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与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联系电话:0912—4614472
(十)人事档案室
分管领导:王焕梅
主 任:孙国丽
负责人事人才信息化和文档资料规范化管理,上报干部职工的相关信息;组织干部、职工的技术职称培训、考试和评审,同时做好妇联和工会相关工作。
联系电话:0912—4617892
(一)办公室
工作职责:负责文件起草,来文来电的收发、登记、报送、传阅;印鉴管理、报刊收发、机关考勤、来客接待及各类会议的组织准备;协调局机关各室(所)和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测站等相关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联系电话:0912-4612741
(二)项目管理室
工作职责:负责各类建设项目的行政许可、环境监理、生态治理方案审查、污染物减排核算、排污权交易等;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联系电话:0912-4614472
(三)污染防治室
工作职责:编制环保污染防治规划,负责辖区环境质量、农村环境保护、环境统计;危(固)废、辐射审核及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环保专项资金申报;组织建设项目的验收,配合交管部门做好黄标车淘汰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联系电话:0912-4617928
(四)宣创法规室
工作职责:负责行政处罚案卷的审查、普及环保法律法规,制定学习培训计划,撰写通讯报道和简报;负责环保模范县城、模范机关、绿色单位、文明行业等创建;加强环境强制责任险、网站管理、舆情监测,公开各类环境信息,并配合办公室组织准备各类会议;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联系电话:0912-4614475
(五)财务室
工作职责:编制实施机关财务计划和年度预决算,把好经费支出审核关及固定资产登记,负责干部职工调资,协助管理各类专项资金等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联系电话:0912-4614472
(六)机关事务管理所
工作职责:根据办公室安排负责机关办公用品的采购、办公设施的维护、维修、来客接待、车辆、安保、公共卫生、绿化及廉政灶的管理;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联系电话:0912-4617774
(七)人事档案室
工作职责:负责人事人才信息化和文档资料规范化管理;按时上报干部职工的相关信息;组织干部、职工的技术职称培训、考试和评审,同时做好干部职工计划生育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联系电话:0912-46178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