席麻湾镇机构职能
时间:2025-05-13
来源:席麻湾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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席麻湾镇设置4个内设机构,1个综合行政执法队,3个事业单位,其机构名称及主要职能如下:

(一)内设机构

1.党建工作办公室(新时代文明实践所)。主要负责基层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宣传、精神文明建设、统战、群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等工作。

2.综合与经济发展办公室。主要承担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负责网络安全、人大、国防动员教育、民兵预备役和人武工作,负责协调各项中心工作。主要承担统筹落实辖区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项目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管护、供水供电及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负责制定并实施辖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自然资源规划、镇村规划、宅基地报批、危房改造等工作。负责产业发展、商贸流通、电子商务、动植物防疫、统计、环境卫生、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负责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相关工作。负责村级、村集体经济财务、账务监督管理工作。

3.平安法治办公室。主要承担法治建设、平安建设、综治维稳、信访、矛盾排查化解、网格化服务管理等工作。负责统筹推进信息化网络管理工作。负责受理来自12345市民热线、媒体及其他政务渠道的诉求,反馈办理结果。负责协调联系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等工作。

4.安全生产和消防办公室。主要承担辖区应急管理、消防安全、防灾减灾救灾等工作。负责辖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及检查巡查、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气象、地震、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灾情报送、应急救援等工作。负责组织协调传染病疫情应对等工作。

(二)执法队伍

综合行政执法队,副科级建制。主要承担辖区综合执法日常巡查、接受投诉举报、协助调查取证等工作。依法或受委托承担辖区内相关行政执法职责,建立与县级专业执法机构协调配合机制。

(三)事业单位

1.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副科级建制。负责辖区内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受理、办理工作,提供政策和业务咨询。承担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及其日常管理工作。承担拥军优抚工作、退役军人事务以及科技、教育、文化、体育等工作。

2.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副科级建制。负责宣传贯彻社会保障相关政策法规,协助开展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建设。承担社会福利、社会保险、社会救助、老龄事务、医疗保障、民族宗教和残疾人权益保障等事务性服务工作。承担就业创业、技能培训等服务工作。负责社会保障信息资料的收集、汇总、统计、分析、上报等工作。

3.镇村建设服务中心,不定级别。宣传贯彻镇村建设规划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镇村公用设施的维护和管理。负责镇容镇貌、环境卫生和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等工作。协助开展镇村规划建设、特色小镇建设、农村住房建设、危房改造以及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及隐患点监测等工作。负责宣传贯彻产业政策,开展产业推广、培育、培训等服务工作,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和发展。负责开展文化旅游公共服务、群众文化活动和文化旅游综合协调工作,推动乡村文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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