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东坑镇
东坑镇简介

东坑镇位于靖边县城西22公里处,是全县面积最大、农业人口最多、土地资源最丰富的经济文化重镇,总土地面积523.2平方公里,307国道、青银高速公路和太中银铁路横贯东西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全镇现有耕地29.6万亩19个行政村(东坑村、东胜村、伊当湾村、黄家峁村、硬地梁村、金鸡沙村、宋渠村、沙渠村、毛窑村、陆家山村、新建村、四十里铺村、小桥畔村、毛团村、三岔渠村、大阳湾曹崾崄村、车路壕村、羊羔山村2个社区(东方红社区、创业路社区)194个村民小组人口2.2万户7.9万人常住人口5.6万人2024年地区生产总值达28.6亿元,人均可支配收入2.57万元,是陕西省级跟踪指导考核市级重点镇之一、陕西省乡村振兴示范镇,2021年、2022年连续两年荣获“全国乡村特色产业十亿元镇”2023年荣获“全国乡村特色产业超十亿元镇”

东坑镇物华天宝,人杰地灵,土地肥沃,资源富集。境内天然气、优质建材沙料储量丰富新石器遗址小桥畔寨落现仍保存完好,金鸡沙二层河台景色宜人牛玉琴党性教育基地熠熠生辉

东坑镇地处毛乌素沙漠南缘,地势南高北低境内红柳河由南向北流长36.2千米南部丘陵沟壑区是生态环境建设的重点区域,镇党委、政府运用农、林、牧、水利等综合措施,实施宋渠桑蚕养殖、沙渠圈舍养殖、毛窑樟子松种植和靖边县柳林地峁水土保持生态综合治理工程等,有效提高了水源涵养,实现了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互利双赢;中部滩涧区地势平坦,水资源丰富,位于北纬37°黄金纬度线上,全镇主要的粮食和经济作物生产基地,通过农业“四大体系”建设,玉米、洋芋、辣椒、红萝卜、大蒜、芹菜等产品颇负盛名且连创全国高产纪录;北部生态风沙治理区,全镇传承和弘扬全国“劳动模范”牛玉琴和“全国优秀乡村护林员”郭成旺伟大治沙精神,持续巩固拓展20余万亩防沙治沙成果,积极开展京津风沙治理和“三北”防护林建设工作,加大封山禁牧力度,严查荒地开垦毁林毁草行为,提高了沙区植被覆盖率,确保了北部生态区稳定安全。

近年来,镇党委、镇政府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以强烈的责任意识和有力的工作举措,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以满腔的为民情怀和务实的工作作风,全力提升全镇民生保障水平,增强居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全镇6万多人的饮水安全得到保障,村级柏油路里程达150余公里,节水灌溉高标准农田达20万亩以上,19个行政村农电网络基本改造升级,建起了靖边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区,19个“一村一品”专业示范村。孕育了黄土之恋、远特沙漠矿泉水厂、田源源食品加工厂等42家私营企业。科技、教育、卫生、文化等各项事业蓬勃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

镇党委、镇政府先后荣获“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先进集体”、“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先进集体”、“全国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科普示范乡镇”、“全国一村一品示范镇”、“全国乡村特色产业十亿元镇”、“陕西省基层建设先进单位”、“陕西省一村一品工作先进乡镇”、“陕西省三北防护林建设突出贡献单位”、“全省文明村镇”、“陕西省教育强镇”等200余项中省市县荣誉称号。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中共靖边县委《关于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建设“三区三地一中心”谱写靖边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和东坑镇建设发展实际,镇党委、政府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确定了“157”镇域发展新格局,即:紧紧围绕建设宜居宜业、和美幸福新东坑这一目标,突出农业、水利、交通、教育、医疗五条主线,推动党建引领、作风转变、能力提升、精神文明、资源统战、环境优化和社会治理七项重点工作,创新走好具有陕北特色的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之路,全方位展现中国式现代化在东坑生动实践的宏伟图景,力争将东坑镇打造成西北地区乡村振兴的示范镇、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的重点镇、农村新型社区服务模式的标杆镇。

东坑镇内设机构

东坑镇设置6个党政机构,4个事业单位,其机构名称及主要职责如下∶

(一)党政机构

1.党政办公室(挂财政所牌子)

职责:主要承担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负责组织、统战和群团等工作;负责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负责镇财政财务工作。

联系电话:0912-4931165

2.人大主席团办公室

职责:主要承担镇人大日常事务和代表联络工作。

联系电话:0912-4931165

3.经济发展(市场监管)办公室

职责:主要承担制定并实施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镇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负责产业发展、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开发、商贸流通、动植物防疫、气象公共服务、人工影响天气、灾害防御、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监管等工作;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相关工作。

联系电话:0912-4931165

4.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挂民政工作站牌子)

职责:主要承担民政、社会保障等综合性事务;负责社会救助、防汛抗旱和防灾减灾、社区建设、拥军优抚、民族宗教、老龄、残疾人等工作;协调社会事务相关工作。

联系电话:0912-4931165

5.维护稳定办公室(挂司法所牌子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职责:主要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国防动员教育、民兵预备役等工作;负责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负责社区矫正等工作。

联系电话:0912-4931165

6.宣传科教文卫办公室

职责:主要承担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宣传、科技、教育、文化、体育、卫生、计生等工作;负责公共教育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联系电话:0912-4931165

(二)事业单位

1.经济综合服务站,副科级建制。

职责:承担生产经营、集体资产管理、土地流转、科技推广、就业创业等具体服务工作。

联系电话:0912-4931165

2.社会保障服务站,副科级建制。

职责:承担就业培训、社会保险、救助、福利等具体服务工作。

联系电话:0912-4931165

3.公用事业服务站,副科级建制。

职责:承担乡镇道路管护、环境卫生、供水供电等公共事业服务。

联系电话:0912-4931165

4.社区服务中心,副科级建制。

职责:承担加强社区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和社区干部队伍建设。指导社区自治组织工作,加强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建设。指导监督物业管理服务站、社区居委会履行职责,提高管理服务能力。引导社会力量共建和谐社区。

联系电话:0912-4931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