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县林业局内设机构
时间:2022-11-21
来源: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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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 联系电话:0912-4621007)

职责:

1、按照“逢用印必审核,逢盖章必把关”的原则管理和使用县林业局行政印鉴;

2、起草县林业局制发的综合性公文和材料,把关下属单位起草的需要以林业局名义印制的文件和材料,审核机关内各股室起草的文件和材料。

3、负责机关会议室管理和使用,安排、承办各类会议;

4、负责接收(接听)并处理来文来电,做好机关上传下达等通讯工作,征订安排机关订阅的报刊杂志;

5、负责机关后勤服务和车辆调度工作,管理、考核机关工勤人员;

6、负责机关保密、电子政务、公办自动化、政府信息公开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7、督导系统内档案(电子档案)管理、统计、宣传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督查县林业局和局领导班子成员安排部署的相关工作落实情况;

8、负责管理县林业局党务政务和各类营林生产、基础建设项目所产生的纸质(电子)档案;

9、负责所管理档案的查阅、保密和安保工作;

10、检查指导局属各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

11、指导机关统计、计生、档案、宣传、创建等综合性工作;

12、完成好局党组安排的其它工作。

二、党建人事纪检股(联系电话:0912-4644081)

职责:

1、负责机关党建和系统内发展党员、干部职工思想及作风建设工作,督导系统内各单位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负责县林业局党组和机关支部印鉴管理及党费收缴工作。

3、负责县林业系统内干部职工培训教育和人事管理工作,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

4、组织编制全县林业科学发展、专业人才培养和林业教育规划、计划,指导林业科技和教育体制改革工作;

5、负责县林业系统干部职工劳资管理和职称评定及专业技术等级晋升工作;

6、负责县林业系统内人才(人事)信息、机构编制等统计工作;

7、协助局领导查处系统内干部职工违纪案件;

8、开展系统内干部作风建设,督查局属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队伍纪律工作;

9、负责机关信访工作;

7、完成好局党组安排的其它工作。

三、造林股( 联系电话:0912-4644071)

职责:

1、负责起草全县营林生产规划、计划及营林建设项目的建议书、上报文件;

2、负责安排在我县实施的中省市县重点林业建设项目招标、监管和营造林技术指导工作;

3、负责全县林业产业建设和林下经济项目的规划安排和技术服务工作;

4、指导全县苗木花卉生产和管理工作;

5、指导全县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工作;

6、负责林业生产技术的培训和林业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

7、配合局领导组织造林资金兑付工作;

8、完成好局党组安排的其它工作。

四、资源股(联系电话:0912-4622929)

职责:

1、负责县政务大厅内涉及林业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受理工作;

2、协调县林业局下属单位承办的行政审批工作;

3、协助县林业局分管领导管理系统内驻县政务大厅工作人员;

4、指导县林业部门依法行政工作,审核系统内规范性文件;

5、制定县林业部门的各种法律文书,检查林业行政执法案卷;

6、协助党建人事纪检股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教育工作;

7、负责使用林地项目的现场踏勘工作。

8、完成好局党组安排的其它工作。

五、财务股( 联系电话:0912-4621007)

职责:

1、筹集林业发展资金,指导林业资金的使用并开展监督工作;

2、兑付县林业局实施的各类林业项目和基建项目资金;

3、指导监督局属单位的财务工作,负责本部门内部审计工作;

4、监管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固定资产;

5、负责机关资产管理和财务报账及财务统计工作,核发系统内干部职工劳资;

6、参与重点工程的招标和检查验收工作;

7、完成好局党组安排的其它工作。

六、安全稳定林场股(联系电话:0912-4641997)

职责:

1、负责制定全县国有林场中长期发展规划,协调国有林场改革工作;

2、负责监督国有林地管理和国有森林资源管护情况;

3、协助造林股开展林业生产和先进技术推广培训工作;

4、指导国有林场开展苗木引种示范和林业产业建设工作;

5、负责贫困林场项目申报和管理工作,组织林场基础设施建设申报工作;

6、负责国有林场职工棚户区改造项目及后续管理工作;

7、负责机关综治、维稳、安全生产和城市防汛工作;

8、负责系统疫情防控工作;

7、完成好局党组安排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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