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公安局
靖边县公安局派出机构

单 位 办公电话 办公地址

张家畔派出所

8042001

靖边县张家畔街道办北新街20号

东郊派出所

4638266

靖边县龙山路与延长东路交汇处

西郊派出所

4864501

靖边县张家畔街道兴庆街1号

新庄派出所

4610406

靖边县张家畔街道南关东街榆炼附近

东坑派出所

4931599

靖边县东坑镇

杨桥畔派出所

4810156

靖边县杨桥畔镇创业四路与科技二路交叉口向西约200米

宁条梁派出所

4832001

靖边县宁条梁镇人民政府西南侧

中山涧派出所

4910110

靖边县中山涧镇政府西北侧

席麻湾派出所

4710110

靖边县席麻湾镇人民政府西侧

王渠则派出所

4720110

靖边县王渠则镇政府西侧

新城派出所

4879110

靖边县新城便民服务中心南侧

周河派出所

4700066

靖边县周河镇幼儿园西南侧

五里湾派出所

4834033

靖边县五里湾便民服务中心西侧

镇靖派出所

4864503

靖边县镇靖镇政府北侧

杨米涧派出所

4833003

靖边县杨米涧镇政府西侧

大路沟派出所

4835719

靖边县大路沟便民服务中心

青阳岔派出所

4970166

靖边县青阳岔镇政府西侧

小河派出所

4860110

靖边县小河镇政府西侧

乔沟湾派出所

4840110

靖边县天赐湾镇政府南侧

黄蒿界派出所

4980110

靖边县黄蒿界镇政府北侧

红墩界派出所

4970166

靖边县红墩界政府西侧

海则滩派出所

4982110

靖边县海则滩镇政府东侧

龙洲派出所

4830110

靖边县龙洲镇龙二村委旁

沙石峁森林派出所

靖边县张家畔镇南环路转盘附近

冯家峁森林派出所

4831110

靖边县张家畔镇河东第二幼儿园隔壁



靖边县公安局内设机构

靖边县公安局共有内设机构15个,其中13个为正科配置,分别为:政工监督室、指挥中心、法制大队、警务保障室、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刑事侦查大队、治安大队、禁毒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巡特警大队、交通管理大队、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森林警察大队;2个为副科配置:车辆管理所、行政审批服务大队。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维护国家安全和全县社会政治治安稳定。

(二)负责全县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预防和处置危害社会治安的聚众闹事、骚乱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依法查处刑事、治安案件。

(三)负责全县公安机关指挥调度和110接处警工作。

(四)负责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危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和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管理工作。

(五)负责户政、居民身份证及中国公民出入境、港澳台居民、外国人在靖边境内居留、旅行等事务的管理工作。

(六)负责国家规定的警卫对象和重大活动的安全警卫工作。

(七)指导、监督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经济、企事业组织、重点建设工程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建设和治安防范工作;负责县级机关单位内部的治安保卫工作。

(八)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九)负责全县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和网络案件的侦查工作。

(十)负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刑罚工作;负责看守所、强制隔离戒毒所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组织全县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负责涉警信访、上访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公安机关装备管理、经费使用和基础设施建设。

(十三)领导、指挥和协调恐怖事件的预防处置工作,负责全县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和恐怖案件的侦查工作。

(十四)负责处置较大的突发性、暴力性、群体性事件,维护大型活动公共秩序。

(十五)组织实施全县公安科技工作。

(十六)指导、监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负责维护辖区道路的交通安全、交通秩序和处理交通事故;负责全县机动车辆及驾驶人管理工作。

(十七)负责全县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

(十八)负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十九)负责对职责范围内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二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联系电话:

政工监督室:0912-4646112

指挥中心:0912-4646110

法制大队:(无)

警务保障室:0912-4646053

国内安全保卫大队:0912-4646062

刑事侦查大队:0912-4646128

治安大队:0912-4646131

禁毒大队:0912-4617151

经济犯罪侦查大队:0912-4617161

巡特警大队:0912-4612175

交通管理大队:0912-4621182

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0912-4617155

森林警察大队:(无)

车辆管理所:0912-2292754

行政审批服务大队:0912-4646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