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工程师(联系电话:0912-4726828)
负责本部门及本行业相关专业技术指导工作。
(二)总规划师(联系电话:0912-4726856)
负责本部门城市管理规划编制和规划许可等工作。
(三)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联系电话:0912-4726856)
协助书记全面主持机关党委的工作;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按照党章要求,做好组织发展工作;组织开展机关党委学习工作,定时交流学习,严格组织生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四)政秘岗(联系电话:0912-4726856)
负责局机关党务政务综合协调工作;负责行政公文处理、文书档案、机要保密、安全生产等工作。
(五)执法督察岗(联系电话:0912-4812321)
负责全县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统筹协调、监督考评工作;负责对重大跨区域案件,复杂案件调查处理。负责草拟县城市管理执法方面的地方规范性文件、规定或办法;制定执法程序、执法标准、执法文书等;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其他案件的审理和应诉代理,组织行政处罚听证;负责县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的资格审查和执法证件的管理;负责县城市管理执法方面的法制宣传和普法工作。
(六)计划财务岗(联系电话:0912-4726828)
负责编报全局年度工作经费预算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报告预算执行情况;负责局机关各类经费支出业务的办理;负责全局干部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等的发放;负责各类罚没款项、收费、没收非法所得以及没收违法物品拍卖所得等收入的核算、建帐、管理、上缴等;负责绿化补偿费、赔偿费的收缴工作;负责行政处罚票据的管理、发放工作;负责与财政部门的往来结算;负责全局所有固定资产的建账、核算、折旧等。
(七)综合管理岗(联系电话:0912-4812322)
负责组织编制管辖范围内市政设施维修养护和改造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负责管辖范围内公园、绿地绿化和城市树木移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负责城市各类工程项目的绿化配套工程管理;负责指导、检查管辖范围内城市广场公园、园林绿化的管理工作。负责拟订管辖范围内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管辖范围内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管理的宣传、监督、指导、协调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城市生活垃圾转运工作。
(八)数字城市岗(联系电话:0912-4726856)
承担城市管理热线12319电话值班,接转来电反映的问题,督促检查办理情况,办理数字监管中心业务,负责应急协调、联络指挥。负责各项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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