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24日,县政府召开2025年第二次常务会议,受县长曹龙委托,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牛昊同志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煤矿安全生产条例》《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以及《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
会议听取了县发改局关于2021年至2024年各类争资项目进展及上级资金拨付情况的汇报。会议强调,当前,全县2021年至2024年各类争资项目不同程度存在资金支付率低、个别项目进展缓慢、佐证资料不全等问题,为顺利完成上级核验工作,各镇、张家畔街道、新桥农场和县政府各工作部门:一要加快项目进度、二要加快资金支付、三要强化项目调度、四要及时减库销号。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县发改局关于《靖边县深化高质量项目推进年2025年行动方案(审议稿)》的提案,由县发改局按照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后,经县政府办公室把关审核后,提交县委常委会研究审议。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县经开区管委会关于向县经开区派驻城市管理执法中队的提案,由县经开区管委会、县城市管理执法局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县财政局关于《靖边县财政支出事前绩效评估管理办法(审议稿)》的提案以及关于《靖边县扶持中小微企业和“三农”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审议稿)》的提案,由县财政局按照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后,经县政府办公室把关审核,以县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执行。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县住建局关于划定靖边县际源天然气公司特许经营区域的提案,由县住建局会同划定涉及镇,加快气化乡镇步伐,及早受益当地群众,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关于东西新区环卫托管运营有关事宜的提案,本次委托期限为3年,委托服务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由县城市管理执法局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县水利局关于《靖边县2025年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工作方案(审议稿)》的提案,由县水利局按照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后,经县政府办公室把关审核,以县政府文件印发执行。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市生态环境局靖边分局关于《靖边县2025年生态环境保护铁腕治污攻坚行动方案(审议稿)》的提案、关于《靖边县贯彻落实省委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报告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审议稿)》的提案以及关于《靖边县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措施(审议稿)》的提案,由市生态环境局靖边分局按照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后,经县政府办公室把关审核,提交县委常委会研究审议。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新桥农场关于新桥农场300亩林地与县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管委会300亩耕地置换有关事宜的提案,由新桥农场、县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管委会、自然资源规划局、林业局、东坑镇等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关于申请收回县林业局(万家畔林场)部分土地使用权并划拨县公安局的提案、关于申请对海则滩派出所管理使用的土地进行确权的提案、关于靖边县2025年度第一批次村民住宅用地涉及农用地转用的提案、关于靖边县2025年度第二批次村民住宅用地涉及农用地转用的提案。
会议审议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关于处置陕西康隆置业有限公司康隆城市广场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的提案,由县城市管理执法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对陕西康隆置业有限公司位于张家畔利民街与北大街东南角的康隆城市广场超建部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