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县政府2024年度第八次常务会议
时间:2024-12-03
来源:靖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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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9日,县政府召开2024年第八次常务会议,县长曹龙同志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意见》

会议听取了县财政局关于《靖边县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和《靖边县2023年度县级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以及县住建局《关于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的若干措施(试行)》的汇报。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县发改局关于近期两项重点工作建议的提案由县财政局、审批局、发改局依据省市文件及县政府有关会议纪要,直接为项目建设单位办理相关采购、招标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县气象局关于《靖边县进一步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提案由县气象局按照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后,经县政府办公室把关审核后,以县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执行。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县农业农村局关于《靖边县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支持主导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提案由县农业农村局按照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后,经县政府办公室把关审核后,以县政府文件印发执行。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县文旅局关于《2025年“榆林过大年”靖边分会场暨靖边县春节文化系列活动实施方案》的提案由县文旅局按照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后,经县政府办公室把关审核后,提交县委常委会研究审议。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县教体局关于将2023年招聘特岗教师纳入2025年县财政预算的提案由县教体局牵头,县人社局、财政局、医保局等有关单位配合,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县教体局关于提高教体系统招聘同工同酬教师绩效工资的提案由县教体局牵头,县财政局等有关单位配合,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县林业局关于《靖边县森林草原防火规划(2023—2030年)》的提案由县林业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后,经县政府办公室把关审核后,以县政府文件印发执行。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县自然资源规划局挂牌出让靖边县2009年度第九批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提案,县自然资源规划局、经开区管委会、杨桥畔镇要加强监管,确保严格按照规划指标要求建设,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县自然资源规划局挂牌出让靖边县2024年度第十七批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提案县自然资源规划局、海则滩镇要加强监管,确保严格按照规划指标要求建设,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关于挂牌出让靖信靖边热电2×660MW机组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提案,县自然资源规划局、经开区管委会、林业局要加强监管,确保严格按照规划指标要求建设,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关于市生态环境局靖边分局国有土地用地性质变更、使用权收回及划拨县水务集团公司的提案和关于收回宁条梁风电场工程项目涉及白玉山林场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提案以及关于收回靖边明阳宁条梁二期风电场工程项目涉及白玉山林场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提案,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自然资源规划局关于靖边县2024年度第批次村民住宅用地涉及农用地转用的提案由县自然资源规划局负责,重点核实镇靖镇、红墩界镇、海则滩镇涉及村民住宅用地是否符合本镇镇域规划,确保不影响镇域规划建设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自然资源规划局关于靖边县2024年度第批次村民住宅用地涉及农用地转用的提案由县自然资源规划局负责,重点核实镇靖镇、东坑镇、宁条梁镇、杨桥畔镇、海则滩镇涉及村民住宅用地是否符合本镇镇域规划,确保不影响镇域规划建设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海则滩镇关于确认海测滩矿井及选煤厂项目场外工程用地权籍的提案,由县自然资源规划局、林业局和海则滩镇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张家畔街道办事处关于东过境线占用新房滩村王家湾小组国有土地置换事宜的提案,由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和张家畔街道办事处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图解:靖边县政府2024年度第八次常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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