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权利人李树敏、张戈声明陕(2019)靖边县不动产权第00459号作废的公告
时间:2025-09-24
来源: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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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S2025082

因以下权利人将本人不动产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相关利害人如有异议须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1021日之前),向我单位提出书面申请,逾期将准予作废补办。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1

陕(2019)靖边县不动产权第00459号

李树敏、

张戈

不动产权证书

靖边县民生路南侧、红柳路西侧阳光家园C4幢1单元901室

靖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9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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