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S-2025082
因以下权利人将本人不动产权证书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相关利害人如有异议须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10月21日之前),向我单位提出书面申请,逾期将准予作废补办。
序号 |
不动产登记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1 |
陕(2019)靖边县不动产权第00459号 |
李树敏、 张戈 |
不动产权证书 |
靖边县民生路南侧、红柳路西侧阳光家园C4幢1单元901室 |
靖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9月2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