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S-2025065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公告作废。相关利害人如有异议须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9月2日)之前,向我单位提出书面申请,逾期将准予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号(编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610824101203060081Z |
刘治祥 |
土地承包经营权 |
靖边县东坑镇四十里铺村六组 |
法院 |
靖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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