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杨桥畔镇常塔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补充确权
成果公示及登记公告
靖边县杨桥畔镇常塔村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已按照《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的要求调查完毕,经我局审核,调查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成果满足不动产登记要求。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予以公告,如有有异议者,请在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2025年3月18日至2025年4月8日)内向靖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异议的书面材料,据以复核。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确权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靖边县党政第二办公区二号楼1406室。
联系方式:姜建华 (0912)4645865
附表如下
序号 |
权利人名称 |
宗地面积(㎡) |
宗地代码 |
权属性质 |
土地坐落 |
1 |
靖边县杨桥畔镇常塔村农民集体 |
3027.857 |
610824200206JA00019 |
集体土地所有权 |
陕西省榆林市靖边县龙州镇龙一村 |
靖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3月1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